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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1章 孤獨的人是可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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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戈直接啟動了車,倒是沒多說話。

他不說,彭震也就沒多問,滿心想著都是剛才林枷的樣子。突然的求婚其實並不多精心,至少比起葉高馳那樣的求婚,彭震這樣的的確有些蒙乎事!可畢竟身份不一樣,葉高馳這些年在京城到底呆的時間不長,求婚也不怕被媒體說出什麽不好的來。可彭震實在是前科太多,雖然泰半都是假的,就算是真跟他有些瓜葛,那也是霍芳菲這樣的,因為家庭因素來的。

只是媒體哪裏會管這其中的道道,彭震是真不想讓林枷跟霍芳菲還有那些小明星被媒體放在一起對比。

原本彭震還想著好好的跟林枷解釋一下的,雖然求婚他比不過葉高馳,但是婚禮指定比葉高馳的好。結果彭震這些早都想好了的話,在林枷跟heaven面前都沒有說出口。heaven只是哼哼的說,早知道就讓葉高馳穿玩偶裝了,又可愛而且效率高。

林枷呢........

彭震想起林枷剛才在他身下承歡時說出的話,心裏就疼的抽抽。

很多年過去了,外表看來林枷比從前穩重了不少,至少現在的林枷完全就是一個賢惠的妻子。溫柔的母親。但骨子裏,她還是當年的那個京城大妞,愛恨分明,又不顧一切,愛你,就是誰說的都不聽,誰攔著也不怕。

她說:她跟他的那天起。就沒想過這輩子還能有名份這個東西。

雖然這是事實,林枷初初跟在他身邊的時候,別說是林枷,就是他自己都沒想過有一日會求婚,那時候他連結婚這兩個字都排斥。

那時候並不覺得有什麽,他是那麽想的,所以就那麽做了。可時至今日。他在想起,她曾經是那樣從頭開始的絕望,就心裏憋的疼。

“想什麽呢?heaven他們睡了?”車裏實在太安靜,金戈不想這樣安靜下去,想要說說話,因為安靜會促使人想很多的東西,他不想去想。

彭震應了一聲。關於林枷與heaven,也是他並不想跟金戈探討的,只打起精神問,“你這算不算假公濟私啊,正兒八經的便衣警察抓一個女人。”

金戈哼笑,“我這都是為了誰?我可告訴你,那女人的衣服裏搜出了硫酸溶液。要不是我發現的早,你猜她手裏的東西能潑向誰?”

無非是要用來對付林枷的。

女人之間仇恨起來,真真兒是不容小窺。

金戈自己都沒想到,會搜出這樣的東西,如果沒有這東西,金戈大可以自己把霍芳菲處置了,可搜出這個了,就得跟彭震通通氣了,若不然將來必定出事。只有千日做賊的,沒有千日防賊的。

彭震聽到硫酸兩個字,顯然也是震驚了。

對於霍芳菲,就算是在怎麽敵對,可到底也是從小眼見著長大的,哪裏能想到她能使出這麽下三濫的手段。想起這個,彭震鄭重的跟金戈說:“今天,真是多謝你了。”要不是金戈機敏,這事情恐怕後果不堪設想,那硫酸要是潑到林枷哪裏去,heaven就站在林枷身邊。

這件事情的後果,根本不是彭震能夠承受的。

他這會兒給金戈磕一個的心都有了。

也確實怪他疏忽,這幾天雖然已經派人去找霍芳菲了,可到底沒放在心裏把這事情當成一個大事情在處置。

百密一疏說的就是他!

真是想想都後怕。

金戈哪裏用彭震的一聲謝,“也不全是為你。”他並沒有再動得到林枷的心思,可畢竟是他心裏的人,總不能看著林枷被人毀,再說還有heaven,那小家夥是他們這幫人,人人放在心口的水晶。別說他金戈,要是今天heaven受到傷害,他們這群有一個算一個,都能撲上去把霍芳菲生吞活剝了。

彭震當然懂金戈的意思。

可他此時早已經沒有了所謂的羨慕嫉妒,他只覺得好,林枷是那樣好的女人,身邊有人喜歡在正常不過。雖然還是有些酸,不過就算是彭震也要確實做的讓人無可挑剔。

想了想,彭震有些無奈的說:“有時候還真覺得自己不如你。”

每次莽撞疏忽的時候,彭震都覺得自己不如金戈縝密,也可能是在愛情裏的人總是患得患失,他總覺餓的自己做的還不夠好。

金戈勾唇笑起來。

“不過是旁觀者清罷了。”

他是最了解自己的人,換位而處,他是根本做不到彭震這樣的。多少年如一日的守候,簡直把自己都過成了對方的樣子,完全不管不顧。金戈要顧忌的事情太多,根本做不到彭震這樣的純粹。

不過金戈也不打算就這麽放過彭震,警鐘還是要敲一敲的,“我跟你說,你往後還是要打起精神來的,你要是犯渾,我可不介意......”

沒等金戈說完,彭震的拳頭就招呼過來了,雖然是虛拳,但是意思還是到的。

金戈呼哧呼哧笑,還以為彭震現在多大肚了呢,結果還不是一個樣。

兩人說說鬧鬧,就到了地方。彭震下車一看就笑了,哥倆好的摟住金戈,“虧你還記得這地方,這麽多年了,肚子裏的壞水,都還存著呢吧。”

金戈倒是也不否認,直接說:“當年可是夏天。”

彭震瞅瞅已經被凍上的護城河,倒真是有些為難,“這地方好是好,可都凍上裏,不帶勁。”

金戈邪邪一笑,“有的是冰窟窿。”

“嘖。”彭震都有些受不了他,“說!你這一肚子壞水都憋了多久了!”

小時候彭震跟金戈有一次收拾人,對方是外交部大院的孩子,先開始是鋼川被人欺負了,小時候鋼川就喜歡漂亮,打扮的花裏胡哨的,穿著花褲子到處走,那個年代,男孩子最見不上這樣的同伴,被外交部大院的孩子堵住就是一頓揍。

鋼川自己沒骨氣,就那麽被打得鼻青臉腫的回來告狀。

當年的彭震跟金戈,那可不就是一點就著的,而且這鋼川還是金戈的親哥哥。彭震跟金戈兩個人單槍匹配去,打遍整個外交部大院,最後還把欺負鋼川的那個頭頭兒給抓了,弄到護城河邊上,‘撲通’一聲就給丟下去。

用金戈是話說,那叫‘就為了聽個響動’。

那時候的金戈還不是如今沈穩內斂的樣子,比起彭震來,不差多少的匪氣,回想當年,都覺得懷念。金戈有些追憶的跟彭震說:“這些年就你還是老樣子。”

歲月早已經改變了所有人的模樣,唯獨彭震還是赤子之心一片,並沒有被時間改變。就沖著這一點,金戈都覺得珍貴。

彭震可不愛聽這話,反駁說:“我怎麽老樣子了,我現在多愛家愛孩子!”

他是處處要標榜自己愛家愛孩子的。

金戈只是笑,當年匪氣的彭震,卻也是心軟的彭震,金戈從來沒有懷疑過。彭震會是不愛家不愛孩子的人。

霍芳菲被帶到這樣?漆漆的地方,原本是有些怕的,雖然她心裏還是想著金戈不敢拿她怎麽樣,可到底這份篤定是不怎麽踏實的。

就在這樣的時候,她聽到了彭震的聲音。

簡直如等來了救星,身邊的人不準霍芳菲站起來,而霍芳菲的下巴到現在還沒有被接上。想要呼救都不成,只能坐在原地癡癡的等。

等來的就是彭震這麽一句‘愛家愛孩子’。

彭震從不是一個把‘愛’字掛在嘴上的人,至少跟在彭震身邊的這些年,霍芳菲從未聽到過,無論是對家人、兄弟,都從來沒有說過,就算是林枷,彭震也從來沒有說過。

可現在他會說了,且說的理直氣壯。

霍芳菲終究是落下淚來,這一切原本是屬於她的,她才是彭震名正言順的未婚妻。

因為這個想法,霍芳菲仰起了頭,她才是彭震最該好好對待的女人,她才是安氏最應該的女主人。

彭震才沒有要跟霍芳菲廢話的心思。他覺得對這個女人,解釋一句都白瞎,看到霍芳菲的時候,根本就沒有猶豫上去就是一腳!

霍芳菲哪裏經得住彭震的力氣,尖叫一聲就仰面倒進了護城河裏。

已經結冰的河面撞的霍芳菲生疼,偏偏腿下面的地方就是個冰窟窿,一條腿,就這樣直直的掉進了冰窟窿裏面。

刺骨的寒。

霍芳菲想要指控,想要呼救,可是沒辦法,她的嘴發不出具體的字音,只能不斷的叫喊,沒有內容的,類似於哀鳴的哭泣聲。

她好恨,她該早些動手的。

如果她早就將安氏掌握在手裏,那麽現在跪地求饒的就是彭震還有林枷!

人在如此卑微的時刻,是不會想到懺悔的,因為懺悔已經沒有任何的作用,她想要的,就是覆仇。

彭震居高臨下的看著霍芳菲。

他其實早下對霍芳菲是很心軟的,總覺得這也是個無辜的人。何必對一個女人趕盡殺絕呢。現在卻發現,自己錯了,如果今晚不是金戈機敏,林枷跟孩子現在還不知道是個什麽情況呢。

有些事情就是這樣,先下手為強,比的就是誰更心狠!

彭震瞇起眼,扭頭跟金戈說:“讓她在這裏凍一晚上,明早你將她帶回警局去,具體的證據我會給你送過去,那些東西,夠她做十年二十年的牢了。”

這樣的女人不能在留著。

連證據都有?金戈詫異的很,“那為什麽.......?”

什麽都有,還留著霍芳菲做什麽,金戈想不明白。

彭震也是無奈,當初葉高馳非說留下霍芳菲更有利些,彭震也是被葉高馳洗了腦了,才會答應這樣的事情。要是按著彭震的心思,霍芳菲早已經進了局子了。

彭震搖搖頭,“是葉高要留著她的,不過要是讓葉高知道這女人今晚幹的事情,恐怕會親手結果了她!”

只不過現在葉高馳正甜蜜,彭震不想讓這些事情去打擾。

而且這霍芳菲從根上說,也是他彭震招惹的,總該由他來解決。

金戈一聽高葉馳要留著霍芳菲就知道這背後肯定有事,這會兒反倒是他猶豫了,“倒是不急在這一時,要真是留著她有用,派人跟著就是了。”

彭震搖搖頭。

他從來都是派人跟著霍芳菲的。可是該幹的事情霍芳菲一件都沒說做。

人都是狡猾的,哪有人會真的因為人的跟蹤就真正老實了呢,而且還是霍芳菲這樣的人,怎麽擺脫保鏢監視,那時從小就學會了的。

彭震對金戈說:“你就照我說的辦,葉高無非就是想要用女人讓商業沖突緩和一些,可是男人之間的事情,最後全靠在一個女人身上,就算是贏了,也沒什麽好體面的。”

這也是為什麽從開始彭震就不打算用霍芳菲的原因。

雖然讓霍芳菲從中上躥下跳的對安氏有利,可利用一個女人在中間蹦達,男人們都坐收漁翁之利,實在不是彭震的風格。

就算是霍芳菲可恨,彭震也不願意這麽幹。

金戈當然的懂彭震的。有些頭疼的跟彭震說:“你瞅瞅現在高潔如葉高都會玩陰謀詭計了,怎麽就你,還這樣大鳴大放的。”

心裏太敞亮了,還怎麽做生意。

彭震笑起來,“那可真是改不了。”

跟彭震分開後,金戈獨自開車去了三裏屯,這樣的日子。親眼看到最好的兩個兄弟求婚成功,金戈真覺得那句話是對的。

孤獨的人是可恥的。

不想孤零零的回家,就去熱鬧的地方。

金戈本就相貌出色,這些年又節節高升,氣勢上就壓倒眾人。坐在酒吧裏喝酒,多的是女人來搭訕。現如今就是這麽個風氣,無論男女只要有顏值,有資本,就不缺人環繞。

可金戈都沒有興趣,他只是看著酒吧舞臺上跳鋼管舞的女郎。

還真是奇了怪。

居然有人能把這種艷舞跳的半分不讓人起齷齪的心思,只覺得美。

酒氣上頭,金戈根本就不管周圍人的目光,直接大步上臺,拉住完全沒搞清怎麽回事的人,扛起來就走。

昨天偷懶啦,嘿嘿,我現在就去寫小劇場。留言裏有號,想看的可以加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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